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创客之家”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1 来源:学会部 作者:学会部 浏览次数:2326
为贯彻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近期,山东省科协开展了“山东省创客之家”集群培育工作。在各单位积极踊跃申报、省科协审查、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了海尔海创汇创业孵化平台、山东大学创客空间等15家创客组织为首批 “山东省创客之家”,并将其作为“山东省创客之家”联盟的发起单位,现予以公布。
希望以上单位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为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打造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引擎贡献力量。
附件:全省首批“山东省创客之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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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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