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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学者关注“蓝黄”区域管理法律问题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20日 11:32 点击次数:


    [本站讯]7月18日,山东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法治建设与发展项目“‘蓝黄’区域社会管理创新法律问题研究”课题论证会在山东大学举行。
    与会专家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总格局、社会管理创新与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安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社会稳定与社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与法治、社会建设与文化建设对社会管理的意义等问题展开讨论,涉及政法体制与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组织类型与功能及其法治需求、社会安全指标体系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社会矛盾形态与成因及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与应急管理法治建设、通过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奠定社会管理基础,以及区域治理、社会协同治理、社会综合治理等问题。
    山东大学学术研究部副部长、项目主持人肖金明教授主持论证会。他在会议总结中建议课题组成员从调研规划、实地调研到分析论证、形成报告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贴中国社会转型、社会管理创新战略、国家和山东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蓝黄”国家战略实施等宏大背景,突出课题研究的战略性和前瞻性;充分了解和把握党和政府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充分了解和把握地方社会管理方面的制度创新和经验做法及其推广价值,突出课题研究的现实性和针对性;立足于社会管理思想理念、体制机制、法律政策、方式方法创新,立足于超行政区划的区域社会治理的法治需要,突出课题研究的对策性和实效性。山东大学、青岛大学、烟台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政法学院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和部分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了论证会。
    据悉,在山东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的统一安排下,“蓝黄”区域社会管理创新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组成员将于近期分五个组赴青岛、烟台、潍坊、东营、威海进行专题调研。]

【供稿单位:学术研究部    作者:任敏利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红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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