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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研院与山财法学院举行研会交流活动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5日 09:38 点击次数:

  [本站讯]12月12日,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与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举行研究生会经验交流活动。儒研院研究生会主席马晓潇、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何笑以及双方研会骨干成员出席本次经验交流会。交流会特别邀请山东大学原研团工委兼职副书记、第一届儒研院研究生会主席吕晓钰分享了研会工作的体会与心得。
  会议伊始,双方研会主席代表所属研会签订了《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和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研究生会关于建立双方常态友好交流和合作机制的联合声明》。声明的签署,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两位研会主席共同表示,将进一步开展更加紧密的交流和合作,积极促进双方研会的协同发展。
  会上,吕晓钰介绍了儒研院研会创立之初的工作思路。他认为,一方面,研究生会的主要任务应该是“一个中心,两条纽带”,即学院研究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院党团委老师的指导和支持下,以做好全院研究生的学术、生活服务为中心,不但要成为连接学院和研究生之间的纽带,还要成为连接各专业、各年级研究生之间的纽带。这要求研会成员的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认真体会并践行这一要义,不仅利于做好守成工作,更可以防止形式主义。在此基础之上,要积极开展创新,发挥研会成员的才智,敢于对旧形式进行突破。另一方面,研究生可以大体划分为四种类型的人群,即求知型、求职型、矛盾性和淡漠型。为了更好地发挥纽带作用,实现为同学们服务的宗旨,就要分别针对四种类型的研究生人群开展不同的活动,来满足他们的学习和生活需求。如在常规活动的基础上,分别通过再刊《励学》杂志、开展“励行”社会实践系列活动、创立“知行讲堂”等不同方式来打造不同的文化品牌。研会通过举办一系列活动,加强了本、硕、博之间的互动,增进了同学之间的了解和集体凝聚力,使更多的同学在研会的平台上得到了锻炼,收获了知识和友谊,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此外,他提到,研会不仅要积极邀请校外的杰出人士“走进学校”,还要努力使同学们“走出校门”为社会服务。二者的良性互动,有利于让更多的同学们了解社会,增强同学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同时也能够通过“走进来”与“走出去”让更多的校内外人士增强对学校的了解。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何笑对吕晓钰的精彩发言作了总结,并对法学院研究生会的章程建制、各部门职能规范及其举办的各类学术沙龙等活动进行了简要的介绍。随后,与会双方就研究生会的日常活动、未来发展和双方交流与合作的形式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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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儒研院    作者:陈钰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代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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