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什么?源自何处?如何获得?这恐怕是诸多哲学流派都在追问的问题。道家也不例外,老子《道德经》虽没有直接提及“幸福”二字,但字里行间都可以找寻到老子关于幸福的智慧。
《道德经》的内容包罗万象、气象万千,但总是离不开一个主题——“道”和“德”,这两者贯通全书,既是全书的核心,也是老子主张的灵魂。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在老子看来,“道”主“生”,“德”主“畜”,“德”是“道”的具体表现方式。“道”为幸福提供了规律的指引,“德”则为幸福提供了理论基础。对于人而言,要追求幸福,那么需要在“德”的指导下完善自我。
一种非常流行的思潮指出:不同于海洋文明的天然安逸与富足,地理环境使得生于大河文明的炎黄子孙长期处于物质资料相对匮乏的现实中,因此物质生活富足成为古往今来很多中国人定义“幸福”的主要标准。对于这样的幸福观,老子则以过分追求享乐的后果来警醒世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对于视、听、味、触、意觉的放纵不但会损伤人体机能,更会使人丧失理智、异化人的价值。因此,老子指出“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显然,物质的享受在老子眼中和幸福毫不沾边。
在主张“尊道而贵德”的同时,老子看到了现实中人与“道”、“德”相背离的趋势,这种趋势使人的活动偏离自然运行的终极目的。所以追求幸福不仅需要重视“为道修德”,更需要寻求正途来追寻“道”和“德”。为道修德,既需要走正途,又涉及极广,涉及到自然生命、物质财富、社会地位、政治生活等诸多方面。
人生存在宇宙间,离不开对于自身的定位。人的活动必然离不开其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而完善“德”便能消除与自然界之间的敌对关系:“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毒虫、猛兽和攫鸟象征着与人共同存在的自然界中的事物,蛇虫鼠蚁之所以攻击人类,是受到了人类的威胁,而如婴儿般怀有深厚德行的人因为不会去危害它们,自然也不会受到自然界的攻击。人有德,自然也会避免以万物灵长自居的独断,尊敬自然,理顺与自然的关系。
同时,《道德经》中还提到了“既以为人”、“既以与人”的人际交往原则:“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反对贪婪和过度积累,懂的与他人分享。否则,过分贪婪只能导致“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的悲剧。
当今社会,人类通过技术革新不断地在自然的基础上进行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的建设,取得了诸多成就。幸福是一种基于物质和精神基础上的主观感受,诚然幸福的状态是基于物质之上的意识存在,需要有维持幸福的物质基础,但物质不是幸福的全部。我们看到,在现代化过程中人类虽取得了物质成就,但同时也由于过度的开发,陷入了危机之中。产生这样的危机的原因,就在于人类的活动很多时候违背了道和德的原则。在老子看来,社会运行、人类发展直至追寻幸福都必须符合道与德的原则,以遵从道为目标,以实践德为指导。福感的培养要从人的心灵或精神人手,使人能“知足常乐”、“慈、俭、不敢为天下先”……可以说老子的幸福观是一种使人心灵有所依托的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