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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山东省政府法制办达成合作意向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8日 18:55 点击次数:

  [本站讯]近日,法学院院长沈伟、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周长军、副院长王丽萍一行到访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与省法制办就今后双方开展合作问题进行洽谈。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孟富强,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立军,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晓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继滨等领导参加了座谈。
  孟富强首先代表省政府法制办对沈院长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同时感谢山东大学法学院多年来对省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表示,多年来省政府法制办和山东大学法学院关系密切,源远流长,双方有着亲密的关系,合作前景良好。
  沈伟首先感谢省政府法制办多年来对法学院的信任和支持,对省政府法制办取得的成绩表示钦佩。随后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师资、人才培养、强势学科、中日韩研究基地、青岛校区以及正在积极推进参加的“学科高峰计划”。目前学院正在推进交叉学科建设,计划将人权学科、海洋海事法学科、财富金融商事法制和国际争端解决学科做为重点发展的交叉学科。山东大学法学院和省法制办在地方法治建设中可以有很多合作机会。
  周长军提出通过教学科研基地加强与省政府法制办和其他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并希望通过设立教学科研基地与法制办合作开展在职干部培训。他指出,法学院“十三五”规划中将国际民商事仲裁确定为学院重点发展的学科,希望与省政府法制办今后就仲裁员的培训加强合作。
  本次会谈在四个方面达成一致:一是山东大学法学院全力支持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为地方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主要包括鼓励优秀教师担任各级地方政府法律顾问;通过立项的方式让更多教师参与到地方立法和行政执法改革中。二是建立常态化的人才互派机制,即选派优秀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优秀政府部门干部到学校做兼职教授。三是在省政府法制办设立教学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让学生有机会参与到地方政府法治建设中。四是双方合作开展干部培训和仲裁员培训。
  会谈结束时,双方一致同意就本次洽谈所达成的一致内容尽快组织落实。

【供稿单位:法学院    作者:周维峰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一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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